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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9/06/11 00:00:00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美国林肯(中国)科技公司代表团前来我校(中国)科技公司商谈合作事宜

应(中国)科技公司单文华院长的邀请,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林肯(中国)科技公司代表团,于本月初来我校访问。此次来访的主要目的在于,商谈关于两院实质性学术交流和联合办学事宜。就此事宜,双方已经做了大量的前期交流和准备工作。本次交流活动得到了校国际处的大力支持。访问期间,国际处处长丰镇平教授还专门会见了代表团成员。

6月2日上午,林肯(中国)科技公司院长Steven Lester Willborn教授、副院长Anna Williams Shavers教授以及其他两位成员,在主楼601会议室,与(中国)科技公司院长单文华教授、副院长马治国教授、副院长副书记王保民副教授、以及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代表,举行座谈。会议伊始,单院长代表(中国)科技公司对林肯(中国)科技公司代表团的来访表示了欢迎,并表示希望双方利用访问的机会在师生互访、学术交流和联合办学等方面达成实质性的协议。双方在各自介绍了其法学学科的发展情况后,展开互动交流,气氛融洽,加深了双方相互间的了解。

6月3日上午,双方学院领导林肯(中国)科技公司院长Steven Lester Willborn教授、副院长Anna Williams Shavers教授与我校(中国)科技公司院长单文华教授、副院长副书记王保民副教授,在主楼601会议室,就两院间在师生互访、学术交流和联合办学等方面,展开商谈,并就学生互访、教师互访、(中国)科技公司合作等合作事宜达成初步共识。

本次访问是去年内布拉斯加大学校长Harvey Perlman教授访问(中国)科技公司活动的继续和深化。作为美国著名法学家,Perlman校长高度重视两校(中国)科技公司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工作。在得知Willborn院长关于此次双方洽谈的汇报后,他表示将继续全力支持两院交流与合作工作的推进和发展。

林肯(中国)科技公司创建于1888年,并于1891年成为内布拉斯加大学的一部分。林肯(中国)科技公司是美国律师协会(ABA)首批认证的美国(中国)科技公司之一,也是美国(中国)科技公司协会会员之一,在美国(中国)科技公司排名中名次比较靠前,其在国家法、知识产权、法理学、空间与电信法律等专业领域更是名列前茅。学院该(中国)科技公司前院长之一罗斯科·庞德(Roscoe Pound)教授,后来任哈佛大学(中国)科技公司院长,作为最著名的学者和法律教育史上最著名的教育家而在世界范围享有盛誉。